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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中国税务机关强力打击偷税漏税行为,这意味着对于在中国的外籍员工来说,他们也需要面对由于迟缴或漏缴税金而产生额外的滞纳金(未缴部分的0.05%*天数)。税务机关一旦发现有迟缴漏缴现象,会向其本人或者做为...2014年11月18日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44条),纳税人在离开中国前必须向中国税务机关结清未缴税费或者提供相关担保。如果缴税人未作上述补救工作,税务机关会通知边防部门禁止纳税人离开。虽然目前还没有海关部门...2014年11月18日
这取决于外资企业是全额还是部分承担外籍雇员的个人所得税,而沿用不同的计算公式。1994年、1996年由国家税务局印发的89号和199号,分别为还原总收入和计算额外的应付税金数额规定了各种计算公式。根据...2014年11月18日
如果外籍雇员是受益于税负平衡计划的一员,那么上述公式将会是多样的。在此计划内,雇主为其在中国工作的雇员,承担比他们本国需缴纳税费额超出来的部分。外籍雇员负担的母国税款将可以从他们每月的收入中扣除。 ...2014年11月18日
是的,有一种贷款形式可供考虑。雇主可提供贷款以支付雇员的个人税费,当雇员完成他在中国的任职后,这份贷款额将会被调整、推迟或者支付。当雇员离开中国之后,这份贷款额即将被偿还时,到时候还会有其他税务计划可...2014年11月18日
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所签订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双边协议(“协定”)自2007年4月1日起在香港生效,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生效。此协定旨在防止香港和大陆两地对所得税和其他税款的重...2014年11月18日
根据此协定第四条款,在大陆工作的香港居民,由中国税务机关根据其在大陆的工作报酬征收税费。此协定内“居民”的定义比较粗略:“根据各方法律,任何由于其一方居住地、定居地、有效管理地点、总公司地点,或者其他...2014年11月18日
关键问题是:一日曆年内,雇员是否在中国待上183天以上?在施行此协定之前,香港个人待在中国大陆的天数限制在90天以内的免税期。根据此协定,香港雇员只有在12个月内在中国大陆停留满183天以上才会需要承...2014年11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及其实施细则(2011年版本)只是简单地将部分额外福利列为免税收入。一方面,与任职的公司或者雇佣相关的“补助金和津贴”应视为个人因为任职受雇而获得的收入。另一方面,这类津贴...2014年11月18日
有时候,额外福利是否纳税是由其构成决定的。例如,如果公司为外籍雇员在中国工作期间提供免费住房福利,那么此种福利是免税的。同样地,如果公司直接承担雇员住房实际开销,也不会产生纳税义务。当然这两种情况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