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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外国企业为什么采用转让定价?

    国外采用转移定价以盈利为目。尽管有免税和其他优惠政策,一些外国企业采用低价但在进口设备时报高价,将劣质产品假冒为优质产品,提高生产成本,从而以不公平的权益比率在设备上的获得巨大利润。因此,国有资产和所得税收已逐渐衰竭。

    增加中国以外的利润——外国企业报高价格,收取高技术转让费和特许使用费,以转移利润。在有些由外方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遵循与外方签订的协议,依赖外方来决定引进技术。技术转让和专有权,如商标转让,完全由外方控制。有时,外方不合理估价,通过这种转让定价方式,降低了其在中国的利润,增加了其在国外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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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哪些方法可用于确定价格?


    现有六种方法可用于确定价格: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在同一或相似的的交易中采用公平计价原则定价方法。

    2.转售价格法

    这是一种产品购买定价方法,即从无关联方转售价格(从关联方购买的产品)扣除相同或相似交易的毛利。

    3.成本加成法

    考虑附加成本、合理费用和利润的定价方法。

    4. 交易净利润法

    在同一或相似的交易中,利润按照非关联方的净利润率来确定。

    5. 利润分割法

    企业及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亏损在各方之间以合理的比例进行分配。

    6. 其他方法

    按照公平计价原则规定。

  • 2.什么是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在通常在被拥有或控制的跨国界公司之间,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以及其他款项时制定的价格。

  • 3.转让定价在中国的规定是什么?


    在中国,转让定价受《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管控。

    而且,国家税务总局就这一问题发表了多项裁决,其中最重要的是国税发[2009]2号文件。

    中国政府同样采用了国际准则。因此,公司间交易应按照“公平计价原则”定价。如果公司被认为是关联的,即其中一个实体被另一个实体所拥有或控制,那么这些资产必须根据公平计价原则来定价。

  • 4.目前关于关联公司之间商业交易的法律是什么?


    根据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 2号文件),中国采用国际公认的“公平计价原则”转让定价。因此,中国的子公司应把母公司当作无关方,以相同的公平水准对销售给母公司的商品进行定价。同样,母公司必须以向非附属公司提供的利率向其子公司收取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具体实施细则,允许中国税务机关对其认为的通过不遵守公平计价原则而减轻了在中国税负的外国企业,进行价格和成本的合理调整。如果中国子公司只能向其当地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提供表明其以不合理的降价向母公司销售产品的信息,国家税务局官员有权采用“可比非受控”方法、“转售价格”方法、“成本加成”方法”或任何其他合理的方法来调整价格至公平计价标准从而达到税收目的。这些方法对于其业务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管辖范围的公司来说是熟悉的。中国税务机关也可以对关联交易中异常高或低的利率、不存在或可忽略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款项进行适当调整。

  • 5.《转让定价通知》规定的转让定价税收征管体系框架有哪些方面?


    《转让定价通知》为建立高效的转让定价税收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关键要素包括检查外国企业交易的转让定价方面的称职专家审计小组 ,以及利用其他政府机关(例如各自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海关和银行)收集的信息管理转让定价的数据库。此外,在外商投资企业(“FIEs”)集中的地区会在税务机关内设立转让定价税务管理部门。

  • 6.转让定价通知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应承担哪些义务?


    中国对关联方信息的归档要求十分严格。纳税人必须在每年5月31日之前提交年度关联交易报告,作为其年度CIT(法人所得税)申报计划的一部分。此外,企业还应根据中国税务局的要求,准备好TP(转让定价)文件进行检查。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不受上述要求的限制。

  • 7.中国的公司通常有预约定价协议(APA)吗?


    这取决于解释公司定价的方式的复杂性。如果涉及到许多复杂的问题,那么也许公司将需要APA。这也取决于各自的地方税务机关以及他们在这方面的专长。如果地方机关对这个领域不是很熟悉(这个领域毫无疑问是高度专业化的),那么投资时间和努力去建立APA是徒劳的。

    *(APA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协议,规定了固定期限内控制交易的转让定价政策的方法。)

  • 8.在中国批准APA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做什么?


    目前,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APA在中国批准需要九个月到一年的时间。十分必要与国家税务局在立案前会议讨论下列事项:

    (i)  当事人;

    (ii) 协议的期限;

    (iii) 国家税务局审查的文件;

    (iv) 涉及任何双重征税;

    (v) 足够的文件以进行市场价格比较;

    (vi) 确定转让定价方法的原则;

    (vii) 税务局的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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