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国雇员不是在中国居住的个人,并且从外国雇主那里得到报酬,而不由中国公司承担,则应缴纳的所得税将取决于在中国的居住期限,具体情况如下(因国家而异):
- 不超过90或183天:免征所得税
- 超过90或183天但不超过5年:就其在中国居住期间,对来源于中国的收入进行部分征税。
- 超过5年:从第6年起,对境内外所得缴纳所得税。
以上是一般规则,但与一些国家签订了双边税收条约,为解释“居留”一词提供了额外的规则来源。
当雇员主要靠离岸支付工资时,员工需要申报与代表公司在中国的实体所做的工作相关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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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选择的方法有两种,其中一种是定额征收,税务机关直接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评估,另一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进行评估,应纳税所得率事先进行计算。
1.外籍雇员是否必须向中国纳税,以及在向海外雇员在离岸支付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如果外国雇员不是在中国居住的个人,并且从外国雇主那里得到报酬,而不由中国公司承担,则应缴纳的所得税将取决于在中国的居住期限,具体情况如下(因国家而异):
以上是一般规则,但与一些国家签订了双边税收条约,为解释“居留”一词提供了额外的规则来源。
当雇员主要靠离岸支付工资时,员工需要申报与代表公司在中国的实体所做的工作相关的元素。
2.在中国,亏损可以向后结转吗?
中国的规定允许亏损可以向后结转五年,但是不允许向前结转。
3.公司如果没有适当地缴纳税款,应如何修正?
中国在改革税收制度、完善税收征管和确保守法等方面正在取得长足发展。税务机关倾向于青睐那些主动提出解决违规问题的公司,如果税务部门先发现问题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当一家公司没有适当地纳税时,最好立即与税务代理讨论,先评估潜在的责任和违规的程度。另外,这些代理公司获得许可代表公司与机关进行讨论和谈判。
雷博与一些经验丰富的代理商合作,既可以帮助解决税务问题,也可以确保未来的合规性。
4.在中国,支付企业所得税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
在中国境内设有营业所的外国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5.为什么营业代理人的定义对外国公司很重要?
一般而言,营业代理人是指受外国企业委托,代理从事下列经营业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6.常设机构与非常设机构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有何特点以及对税收的影响是什么?
常设机构特别包括: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也有不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包括:
7.常设机构的收入通常以什么方式征税?
一般来说,外国企业的常设机构应以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征税。理论上,外国实体常设机构的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可以在中国不征税。
常设机构在纳税年度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按照当年的收入总额扣除相关成本,费用、费用和损失后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当成本和费用不能被准确登记时,可适用利润率15%-50%。
8.哪些合理扣除在中国适用?
在确定外国企业常设机构的纳税义务时,一般可以扣除合理的成本及行政费用。然而,大多数税收协定下,对关联方或总公司的某些付款不可扣除。不可扣除费用通常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或支付相同性质的费用。
9.外国企业常设机构的税率是多少?如果与产业有联系,将由哪个管辖区管辖?
外国企业常设机构以25%的税率纳税。
在实践中,很难获得税收优惠,因为这些税收优惠需要得到包括国家税务局(SAT)在内的相关政府部门的事先批准。
10.公司如果没有适当地缴纳税款,应如何修正?
中国在改革税收制度、完善税收征管和确保守法等方面正在取得长足发展。税务机关倾向于青睐那些主动提出解决违规问题的公司,如果税务部门先发现问题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当一家公司没有适当地纳税时,最好立即与税务代理讨论,先评估潜在的责任和违规的程度。另外,这些代理公司获得许可代表公司与机关进行讨论和谈判。
雷博与一些经验丰富的代理商合作,既可以帮助解决税务问题,也可以确保未来的合规性。
11.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申报会怎样?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核定征收办法),对外商投资企业(FIE)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定,并决定征收数额。
12.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
13.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所得率已经确定,是否可以调整?
通常情况下,除非以下情况发生,否则不予调整:
14.如果不遵守上述税法有何后果?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主席令[2001]第49号)规定,对纳税人的违反税法行为实施扣除罚款以及税收强制执行措施。